7月26日,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百色边境管理支队靖西边境管理大队在靖西市化峒镇某路段查获涉嫌走私海马干10328尾,案值约150万元人民币。 2I [zV7 @t cVW7I 9>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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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3时许,该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边境辖区有人涉嫌从事走私活动。经综合分析研判,该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查缉布控。当民警对一辆从广西那坡驶往广东东莞的大巴车实施检查时,发现车内的两个绿色编织袋内装满了疑似海马干的动物制品。 Bh2l3J4X 经初步调查了解,该批动物制品无任何合法有效手续,涉嫌走私入境,遂依法将其查扣。 &Y?t rhbz|Uq h;jO7+W
[attachment=529264] 民警将查获的海马干在营区内铺开清点,几乎摆满了整个网球场。经初步清点估算,该批海马干有10328尾,每尾长约10厘米、重约4克,总案值约为150万元。 iW(LD1~7 cyJ{AS+ ah:["<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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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批海马干已被移交至森林公安作进一步调查。 kEnGr6e dT*Yv`h dEtjcId m6mGcbpn
[attachment=529265]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规定,海马属所有种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Kh\ 7%>K# +FqD.= 8 uL^; i"" 'wk,t^) 4T(d9y ▍信息来源:百色政法 K<*6E@+i $ u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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