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出差时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怎么处理才合法? K?M~x&Q 8oUR/___ /V0Put 1.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FdwX,O. =mQY%l BO}IN#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DEu0Z wx-&(f ?r=`Kl 职工出差时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合法地处理劳动关系。 V}vL[=Q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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