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 |
2020-07-14 16:07 |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 1P i_V
关于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 靖市政通〔2020〕1号 ^ z!g3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交通管理,规范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解决因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堵塞交通,妨碍行人正常通行等问题,还路于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KG7 ~)g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城区范围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应当按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的停车场或者划定的停车泊位“按序、按位、按指向”规范停放,禁止乱停乱放,禁止逆向停车,禁止在城市人行道和占压盲道停放机动车,禁止在公园、广场、校园门口等公共场所违法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n /6.% 二、禁止机动车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和公共资源售货、促销。 4+Aht]$hC 三、凡违反法律法规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执法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自2020年7月15日起仍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将采取强制拖移措施,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VrDSN 四、凡侮辱、殴打、谩骂或者妨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Fs;sfH 特此通告 s?r:McF` L[;U
Z)V@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 9n\:grW 2020年7月5日 =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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