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扩散,3岁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拐走,家长拿出10万元酬金寻人……”这两天,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被这条“寻人启事”刷屏了。 fsDwfwil*
[attachment=465132] ▲刷屏朋友圈的“寻人启事” cjel6 nj
今早在刷朋友圈时,小新看到有朋友转发该“寻人启事”,并称此事发生在广西灵山县锦绣花园小区。 vHz]-Q-|9 Xu8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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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寻人启事”称,一名3岁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一名40多岁的男人拐走,并留下一个手机号码,声称提供10万元的线索酬金。 A/4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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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经网络查询发现,该手机号码的归属地为辽宁沈阳,被288个百度手机卫士用户标记为“辽宁省凤城市香元日用品厂”。 1Tv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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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2015年,这条寻人消息就曾在上海、陕西、山东、福建、贵州、陕西、湖南等地广为流传,各地媒体经调查后均刊发报道表示“消息不实”。 L--(Y+v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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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ment=465134] ▲该谣言曾在郑州出现 7>`VZ?
该谣言刷屏朋友圈后,有机智的网友早已看出了一切:好几年前的骗子信息,搜索一下就能查到。 \dz@h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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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此类消息不仅在消费网友的爱心,也污染了网络环境。网友不经核实就传播“爱心”,一旦不慎踩入了违法的“雷区”,情节严重的会受到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 ~yvOR`2Gg \|}dlG %4Thb\ T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Y'|T _@47h8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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