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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21:57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覃裕旺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覃裕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d))(hk: Ok+zUA[Wu  Eg"DiI)7 BHE((3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0年,被告人覃裕旺利用担任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广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校长助理,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院长、广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公司、个体商人邓某某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医疗设备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与下属覃某某(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93.6849万元,其个人实际获得1011.7849万元。 xP.B,1\X ai(<"|( 被告人覃裕旺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事实,并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在提起公诉前已退缴赃款771.6万元。 28;D>6c bc"E=z  Vs~^r> &rX..l  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