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c*+JzO. 为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我区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右江区内、外公开选调75名财政全额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S@
y! 0, 一、选调原则、方式 wpNb/U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择优选调。 (KvN#d 1\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Zfh6Bl\X 具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右江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U3M;{_g 三、选调基本条件 5ff5M=M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1} _<q k9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1?"Zrd (三)具有履行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O~WMN (四)具备选调岗位工作的学历、专业和年龄等资格条件; VsL*&Fk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uTl"4;&j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4F?Y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OzH\YN (二)曾被开出公职的; ignOF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1b7?6CqV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tp ky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dgFr6 (六)服务年限和试用期未满的。 RN&8dsreZp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年龄、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8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