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6L+wt4O 因工作需要,拟从百色市各县(市、区)选调2名办公室文秘人员,具体岗位条件和要求如下: &K\di*kN "%sW/ph 一、工作岗位 <CH7jbK 百色市办公室文秘岗位2名(工勤编制),主要从事文字材料撰写及办公室文秘、文印、办公自动化等相关工作。 p2cKtk+ i,V~5dE[I< 二、选调原则 dpE+[O_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sF} E=lY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b0
5h, 3.选调人员身份符合选调岗位性质的原则; %]:u ^\7 4.个人自愿、原工作单位同意原则。 .E@yB`AR 0{jRXa-( 三、选调条件 D!y
Cnq=8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F=4B0=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工作安排。 g{nu3F}8){ 3.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等文秘写作类专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管理人员,所学专业不限,也可报名参加选调)。 u'iOa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rK`*v* 5.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有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8ayB<b>+]" ap=_odW~p 四、选调范围 gsZCWT 选调全市在职在编(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勤人员,如是公务员编制或是事业编制以自愿为原则也可参加报名。 2B*9]AHny ]pFYAe ?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jF'S"_/? 1.在党纪处分期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1P*? 2.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参加选调的。 ZOU$do>O 3.选调后造成新的夫妻两地分居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