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晶 |
2016-12-13 17: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罗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学生营养早餐工程好处费97000元。近日,经田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田东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A*y4<'}< *OG<+#*\_? 据悉,近年来,田东县委、县政府拔出专款实施学生营养早餐工程,给全县小学在校生(含学前班学生)每人每天补助一个鸡蛋(简称“鸡蛋工程”),每年补助学生3.7万名。某局把“鸡蛋工程”相关工作交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主要是负责鸡蛋数据采集、预算、抽查供货商鸡蛋质量、监督审核鸡蛋供应等工作。罗某利用其担任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工作便利,先后七次收受两个超市鸡蛋供应商送给的好处费共计97000元,其中,某超市拿回20000元,分给同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各10000元,罗某实际分得57000元。 x|~8?i$% NZvgkci_(u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7000元,数额较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罗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鉴于罗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已全部退赃,确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来源:正义网 N>H@vt~ [attachment=33486] [`\VgKeu MeEa| . ! Ld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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